2.国家与社会
社会外在条件对于大学的影响,是不言而喻的,这也正是雅斯贝尔斯所要进一步谈到的大学问题。大学对于国家或社会的特殊意义就在于,它应成为一个时代的心智良知,从而享有不受政治权力干涉的豁免权,是一国中之国。正如德国著名的女哲学家汉娜·阿伦特曾经尖锐指出的那样,在现实生活中,当一所大学所制定的方针是与社会的需求完全吻合的时候,那么它马上就背叛了学术工作和科学本身。而大学如果确定了这样的目标,毫无疑问,就是侵犯了大学本质,动摇了大学之为大学的根本,那无疑等同于自杀。
雅斯贝尔斯发现,国家与大学的关系几乎总是处于紧张之中,经常表现为公开的对抗。这是因为,作为法团组织的大学尽管有着官方执照,它同时也要向发给它执照并且保护它的国家负责。国家相对于大学来说,很容易处于一种优势地位,大学只能是一种弱势力量,这样对抗结果通常也就只能是国家在破坏大学。因此,他为大学的发展提出了个人的建议,那就是要将这种冲突限于学术的层次上,这也就是说,大学通过真理的力量,而非强力来支配国家。大学大可以自然而然地承认国家这个功能,只要与探求真理的事业不相冲突,它就可以充满自信地接受国家的监控。承认了监控大学的使命,这实际上也意味着国家的重大责任。雅斯贝尔斯认为,国家的监控,应该具备一种堪与园艺师对待他所珍爱的植物相媲美的态度,它必须从发掘、培育学术生命力的任务出发考虑一切问题,也必须随时准备抗击一切相反的倾向。然而,现实总是令人遗憾的。国家基于政治目的直接干预大学则意味着对大学的威胁。如果国家只是要求一些能够达到政治宣传目的的东西,那是灾难性的。任何一种对教学的政治干预都不能动摇大学的理念,国家希望从大学里得到直接的服务,这是与大学的理念相悖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