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7年12月和1938年12月,当局先后颁布了《扩大保险范围法令》和《关于德国手工业者养老金法令》,扩大社会保险的范围,规定40岁以下的工人和职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险的范围,个体经营者首次获得社会保险。按照新的法令,每个人得到的保险金额减少,养老金和残疾金由每人每月37.4马克减为31马克,寡妇补助金由22.48马克减为19马克,孤儿抚育金由15.49马克减为10.5马克。当局希望通过这种方式,迫使一部分劳工重新进入劳务市场,缓解劳动力短缺的现象。保险金的发放面广了,保险储备基金的总额也有所增加,1937年达到74.39亿马克,1938年再次上升到87.39亿马克。
纳粹时期的社会协调活动搞得轰轰烈烈,声势浩大,尽管没有给德国民众带来太大的实际利益,却具有极大的迷惑性,它不仅使底层民众的物质享受略有上升,还使人们产生一种社会地位提高的错觉。德国学者曾指出,这些活动“把对法西斯制度发泄道德愤怒的政治活动余地,减少到最低程度”。这些活动与严密的社会统制相结合,保证了纳粹统治时期德国社会的高度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