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白天踩点,晚上作案,这刘万江挺有耐心的。”叶小秋感叹道。
“何止耐心,通常连环杀手第一个作案对象大多是机遇型的,被害人对他们脑海中幻想的对象而言很难达到完美,同样地,在作案过程中他们也不可能把自己内心的诉求表达得那么清晰。而反观刘万江第一次作案:首先,被害人漂亮,有传闻其私生活不检点,喜好穿高跟鞋,这几个特质完全符合他想要的,属于完美被害人;其次,杀人之后通过摧残面部、留明信片、标注寄语、腹部刻画这四个仪式化的动作,完美体现出自己的内心诉求,也就是所谓犯罪标记行为;最后,案件善后清理工作细致缜密,在现场未留一丝一毫有价值的线索。那么综合起来看,刘万江第一次作案可以说是异常完美,也是比较罕见的。说明这种杀人的念头、杀人的计划、杀人的过程,在他心底已酝酿许久,当然其终极欲望还是要惩罚出轨的前妻。”
“这样说来,不仅是耐心的问题,他还需要回去准备凶器和明信片,才能完成所谓完美作案,对吧?”叶小秋接连问道,“对了,如果说毁容、留明信片、腹部刻画,起到的是象征他前妻的寓意,那他特意标注出的出自阿加莎小说的名言又是为什么?”
“炫耀。”骆辛果断地说道,“这一点才是最有价值的个性化标识,说明刘万江痴迷犯罪小说,痴迷犯罪,就好像有些人喜欢追星,会忍不住把明星的照片或者新闻分享出来一样,都是期望能够获得更多人响应和认同。”